视窗
loading...
保游尊享全球旅行保险(保探亲)
备案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3 版互联网)-注册号:C00001432312023062001263
保障计划:
20万计划 30万计划 50万计划 100万计划 80万计划
承保年龄:
1-85周岁
保障期限:
1-7 天8-10 天11-14 天15-17 天1年单次旅行不超过182天1年单次旅行不超过366天 更多天数
产品价格:
75.00
立即购买 扫码分享
服务与承诺
理赔全程协助
互联网保险资质
7x24h客服
  • 保障详情|
  • 产品介绍|
  • 投保须知|
  • 常见问题|
  • 理赔服务
保障详情
保障范围 20万计划 30万计划 50万计划 100万计划 80万计划
意外身故/伤残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急性病身故 (含猝死) 5万元 10万元 15万元 30万元 20万元
乘坐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残疾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医疗费用补偿 (0免赔,100%赔付,含门急诊及住院医疗) 40万元 50万元 60万元 80万元 70万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不超90天) 100元/天 200元/天 300元/天 300元/天 300元/天
行李物品损失 1000元 5000元 8000元 10000元 8000元
紧急医疗运送 (尼泊尔地区赔偿限额6000元) 3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费用 3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亲属探病 (每日最高住宿费用赔偿限额600元/天) 1万元 1.5万元 2万元 3万元 2万元
协助送回未成年子女 (被保险人须为成年人) 5000元 8000元 8000元 15000元 10000元
旅行中断或取消 2000元 5000元 1万元 1.5万元 1.5万元
旅程延误 (每4小时赔偿400元) 400元 800元 1200元 1600元 1200元
行李延误 (每5小时补偿500元) 500元 1000元 1500元 3000元 2000元
签证拒签(美加地区无法承保) 300元 500元 500元 20000元 800元
旅行证件重置费用 3000元 5000元 8000元 1万元 8000元
旅行现金损失 -- 500元 1000元 2000元 1500元
银行卡盗刷 (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2000元 5000元 1万元 2万元 2万元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5000元 4000元
个人旅行法律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三者财产免赔额500元) 3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休养期的住宿饭店 (每日最高住宿费用赔偿限额600元/天) 5000元 8000元 8000元 1.5万元 1万元
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伤残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旅行延期逗留 5000元 8000元 8000元 1.5万元 1万元
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残疾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急性病住院津贴 (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不超90天) 100元/天 200元/天 300元/天 300元/天 300元/天
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 3000元 6000元 1.5万元 3万元 2.1万元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 2万元 2万元 2万元 2万元 2万元
旅行紧急返回常住地 5000元 8000元 8000元 1.5万元 1万元
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本产品不承保连续离开中国大陆超过1年人群,仅支持距离上次出境时长不满一年的人员进行境外投保,否则不予承保。承保保险期间最长仅为出境日起1年期内。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如需帮助可拨打保游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2-892。


承保年龄 :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至85周岁(均含,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保险可承保的未成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扣除其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身故保险金额后的差额部分(不包含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承保范围:

本保险计划承保被保险人旅行期间从事海拔6000米以下的户外运动,包括但不限于:休闲旅游、远足徒歩、登山运动、山地穿越、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野外生存、定向运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必须遵循旅游经营者或活动提供方合格向导的督导和指导)、溯溪、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人工场地攀岩及下降、攀冰、骑马游玩、滑水、冲浪、 风筝冲浪、攀岩、速降、野外定向、野战、拓展训练等。但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热气球、蹦极、高空滑索、高空秋千等高空体验活动、穿越无人区活动、滑雪、尼泊尔徒步登山,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特别约定:

1.本计划的承保年龄为1至85周岁(均含,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人员,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投保生效时年满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的保险金额为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50%,保险费维持不变;投保生效时年满8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的保险金额为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5%,保险费维持不变。

2.本产品承保区域为全球,不包括在出发前已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国家和地区。并且承保区域不包括: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布隆迪、中非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共和国、伊拉克共和国、黎巴嫩、利比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索马里、南苏丹、苏丹、突尼斯、也门、哥伦比亚、几内亚、海地、以色列、科特迪瓦、西撒哈拉、巴基斯坦、厄瓜多尔、乍得共和国、委内瑞拉、萨尔瓦多共和国、刚果、叙利亚、俄罗斯、乌克兰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3.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投保的,本产品急性病保障责任等待期为10天,其他保障责任无等待期,续保不受此限。

4.本保险计划承保被保险人旅行期间从事海拔6000米以下的户外运动,包括但不限于:休闲旅游、远足徒歩、登山运动、山地穿越、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野外生存、定向运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必须遵循旅游经营者或活动提供方合格向导的督导和指导)、溯溪、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人工场地攀岩及下降、攀冰、骑马游玩、滑水、冲浪、 风筝冲浪、攀岩、速降、野外定向、野战、拓展训练等。但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热气球、蹦极、高空滑索、高空秋千等高空体验活动、穿越无人区活动、滑雪、尼泊尔徒步登山,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5.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活动,须在有商业旅游经营资质的旅游景点内或正规场所内,由有正式经营资质的当地旅游经营者或活动提供方所提供的,符合安全规范的适合普通大众参加的热门高风险性运动,且该运动必须遵循旅游经营者或活动提供方合格向导的督导和指导。如不符合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违反高风险运动设施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6.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保险可承保的未成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扣除其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身故保险金额后的差额部分(不包含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7.本产品可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持有效证件、能正常生活或正常工作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但不承保外籍人士返回原籍国,以及中国港澳台人士返回原籍地。本产品不承保离开中国大陆已超过180天的外籍人士和中国港澳台人士。

8.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9.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旅行活动涉及非标准非常规路径、无安全措施路径等。

10.旅行医疗保障、住院津贴保障中,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符合下述条件的境外医疗机构:(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2)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3)非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11.旅行医疗保障:在责任范围内0免赔,100%比例给付。

12.旅游急性病身故保障包含猝死责任。

13.本产品含境外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服务: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协助安排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并担保其住院期间的相关医疗费用,每次最多以保单载明的旅行医疗保险金额为限。非住院期间的相关医疗费用,不属于本服务的责任范围。

14.本产品含365天7*24小时全球救援服务,服务热线:010-51298292。服务内容包括: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协助/安排就医住院、境外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紧急医疗转运及送返、休养期间的饭店住宿、协助送回未成年子女、亲属探病、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费用、旅行支援服务,服务费用以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需救援协助请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全球热线电话010-51298292并告知您的救援需求,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申请救援服务时,请您务必认真了解服务内容,保单责任内且不超过保单额度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非保单责任或超过保单额度的服务,如您选择继续申请,则相关费用需要您自行向救援机构进行支付。

15.旅行:指因旅游、洽谈公务、探亲、商务旅行、留学、访友、从事1-3类职业的工作性质等,离开被保险人日常居住地或工作地的行为。

16.本保险仅承保职业类别为1-3类的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以上的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过程中出险的(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安装维护工人),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职业类别请参照《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8版)》。

17.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本产品可承保导游、领队以及旅行团内其他工作人员的带团旅行活动,但不承保职业责任。

18.休养期间的饭店住宿保障、亲属探病保障:其中,每日最高住宿费用赔偿限额600元/天。

19.旅程延误保障:被保险人搭乘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每延误4小时,保险人赔偿400元,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本项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延误时间不足4小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0.行李延误保障责任:每延误5小时,保险人赔偿500元,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本项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延误时间不足5小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1.个人旅行法律责任保障: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三者财产免赔额500元。

2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和急性病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0,单次和累计以90天为限。

23.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保障:尼泊尔地区赔偿限额6000元。

24.如保险期间为全年保障(单次旅行不超过182天),则每次旅行最长承保天数为182天。如保险期间为全年保障(单次旅行不超过1年),则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旅行最长承保时间为1年。

25.如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计算标准适用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6.本保单合同与特别约定相抵触之处,以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27.本保单有中英文两种文本,如有异议,以中文文本为准。



基本信息:

1.条款适用:本产品适用条款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3版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12023062001263)、《附加扩展高风险活动保险(2024版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22024012922511)、《附加旅行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437193)、《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2024版)条款》(注册号:C00001431922024012922591)、《附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22021120910883)、《附加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22021122029373)、《附加短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028683)、《附加急性病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028373)、《附加个人旅行不便保险(D款)条款》(注册号:C00001432122023062001193)、《附加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22021122029713)、《附加旅行现金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2122017052436461)、《附加个人旅行法律责任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0922017052419121)、《附加旅行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费用保险(2022版)条款》(注册号:C00001431922021122029963)、《附加旅行紧急返回常住地费用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2122017052436421)、《附加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2122017052429391)、《附加境外旅行拒签损失综合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2122017052422111)、《附加旅行家居保障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2122017052435001)。

2.保单形式: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发票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您可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验真。企业客户也可直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获取发票。发票抬头默认为投保人。

4.偿付能力告知:太平洋产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我司官网(http://property.cpic.com.cn/)公开信息披露。。

5.风险综合评价:太平洋产险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位居行业前列,详情请参见我司官网(http://property.cpic.com.cn/)公开信息披露。

6.客户服务及投诉方式:本产品保险服务申请及投诉均可拨打保游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2-892或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并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在线客服可关注“太平洋产险”微信公众号>“我的”>我的客服>根据提示回复。


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保游尊享全球境外旅行保险。

2.投保人:本保险产品投保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被保险人:本计划的承保年龄为1至100周岁(均含,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人员,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本产品不承保离开中国大陆已超过180天的外籍人士和中国港澳台人士。

4.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购买份数: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6.本产品网上投保成功后最早在T+1日零时生效。

7.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慎重选择投保。

8.本产品所有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投保后生成的保单为准,保险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


服务流程:

1.投保流程:在线填写投保信息——核保通过并确认投保——查收保单。

2.保费支付方式:本产品保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

3.线上服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其他保险服务申请请拨打保游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2-892或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或至线下门店柜面办理。

4.投保咨询:您可以拨打保游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2-892或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进行咨询或通过在线客服咨询。

5.保单查询:投保完成30分钟后,您可拨打保游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2-892或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00进行保单查询,也可以关注太平洋产险微信公众号或登录http://property.cpic.com.cn自助查询并验真。

6.变更:

(1)如发现投保误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信息,按客服指引提供批改资料,可线下安排批改。

(2)如需增减或替换被保险人员,请于保单生效前按客服指引提供批改资料,线下安排批改,保单生效后,保单不支持人员替换或增减批改。

(3)保障期限无法批改,如期限有误,请在保单生效前退保重出。

7.退保:

(1)请拨打保游网24小时客服电话4001-882-892或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转人工客服办理,或线下柜面进行办理。

(2)需要提供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卡照片,并填写客服发送的申请材料。

(3)保费退回方式:投保人银行卡(需要提供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

(4)保费退回时间:保费将于办理成功(退保资料完整递交客服)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保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5)退保损失:保单生效日前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险费;保单生效日后申请退保,按照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退还部分保费,这会造成您的一定损失。

8.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拨打保游网24小时客服电话4001-882-892,或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专业理赔指引——递交索赔材料——案件审核处理——赔款到账。

9.救援服务申请流程:如需救援协助请第一时间拨打全球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010-51298292并告知您的救援需求,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申请救援服务时,请您务必认真了解服务内容,保单责任内且不超过保单额度的费用由太平洋保险承担。但非保单责任或超过保单额度的服务,如您选择继续申请,则相关费用需要您自行向救援机构进行支付。

10.争议处理: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院起诉。

11.司法管辖: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核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保单及发票送达:互联网途径销售的保险默认提供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投保成功后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您发送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如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发票),请您拨打保游网24小时客服电话4001-882-892或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联系客服,保险公司将核对一致后开具,发票抬头默认为投保人。


重要告知:

如您投保本产品,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如您投保本产品,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后核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调查获取被保险人与保险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情况、诊疗情况、既往病史等),如本公司经前述核查发现您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本公司将依法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向与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合作机构可对您的信息进行合理使用,可通过知悉您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为确保信息安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太保产险员工、以及执行与我们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太保产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除了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我们的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定或法庭裁决之外,我们不会将所接受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常见问题
  • 本产品是否有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投保的,本产品急性病保障责任等待期为10天,其他保障责任无等待期,续保不受此限。

  • 本产品是否包含全球救援服务?
    本产品含365天7*24小时全球救援服务,服务热线:010-51298292。服务内容包括: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协助/安排就医住院、境外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紧急医疗转运及送返、休养期间的饭店住宿、协助送回未成年子女、亲属探病、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费用、旅行支援服务,服务费用以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需救援协助请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全球热线电话010-51298292并告知您的救援需求,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申请救援服务时,请您务必认真了解服务内容,保单责任内且不超过保单额度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非保单责任或超过保单额度的服务,如您选择继续申请,则相关费用需要您自行向救援机构进行支付。


  • 本产品的承保区域有哪些?
    本保险承保区域为全球,但不包括在出发前已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国家和地区。并且承保区域不包括: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布隆迪、中非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共和国、伊拉克共和国、黎巴嫩、利比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索马里、南苏丹、苏丹、突尼斯、也门、哥伦比亚、几内亚、海地、以色列、科特迪瓦、西撒哈拉、巴基斯坦、厄瓜多尔、乍得共和国、委内瑞拉、萨尔瓦多共和国、刚果、叙利亚、俄罗斯、乌克兰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 理赔服务

    优先就医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优先就医并妥善保留好就诊相关材料。①境内出险:请前往保单约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②境外出险:请前往合法经营且有24小时医疗服务的正规医疗机构。

    及时报案

    ① 人在境内:可拨打保游网7*24小时全国服务电话4001-882-892② 人在境外:可通过公众号【保游网】-【会员服务】在线自助报案;也可直接拨打保单合同对应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进行报案。

    协助理赔

    理赔专员会根据案件情况与您联系,提醒您注意事项及协助提交完整理赔材料(包括不限于:人伤照片、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原件等);微信1V1专人全程协助,身故伤残案件启动绿色理赔通道。

    结案赔付

    收到理赔材料并审核无误后,保司会在约定时效内结案支付。保游网会第一时间协助您进行理赔核算避免漏赔/少赔。一般理赔款会转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指定账户,预计结案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账。

    中国银保监会互联网业务备案 | 京ICP备05019362号-6 © 2025 保险产品及运营: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260446000000800